2025年上戏艺术-青苗人才培养计划 (脱产班)招生简章

发布者:丁发布时间:2025-07-22浏览次数:10

 2025年上戏艺术-青苗人才培养计划 

(脱产班)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上海戏剧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

上戏艺术为满足我国对职业技能型艺术人才的日益增长需求,助力更多热爱艺术事业的年轻人早日成长为卓越艺术人才,主办“上戏艺术青苗人才培养计划”,该项目由上戏艺术主办,上中北文化艺术研究院承办。

项目依托上海戏剧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及一线市场人才,引入先进教学理念,通过系统化的学习提升学员综合艺术能力和艺术素养,发掘并培养具有潜力的艺术人才,项目开设了表演艺术专业、影视制作与编导专业。上戏艺术结合文化影视产业需求,实施“专业+产业”双轮驱动培养计划,提供实践工坊、大师工作室、产业实训基地的产业化人才培养平台。

 

二、培养方式

第一阶段: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

从通识课程与专业基础切入,循序渐进修习高阶专业课程,系统夯实理论功底与专业技能,同步培养综合艺术素养。

第二阶段:实习实践赋能

学员可获专属实践机会,结合产业实训基地、实践工坊等多元资源,按学习进度与个人特质匹配优质实操项目。在实战中活用职业技能,全面提升综合艺术素养与专业竞争力,为多元职业发展筑牢根基,优秀者更有业内知名企业实习及就业推荐机会。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半学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开学时间和收费标准

预计开学时间2025年9

报名费:100元

学费:36000

*若通过入学考核并被录取,报名费将等额抵扣学费;若未被录取或被录取后学员自愿放弃录取名额,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学习成果

1.掌握所学专业的核心技能,完成个人作品或项目,积累实战经验。提升行业竞争力。

2.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者,结业时将获得上戏艺术课程结业证书。

 

开设专业

专业大类

计划招生人数

表演艺术

20

影视制作与编导

20

注:若最终专业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学生需配合学校进行调剂,如不愿调剂且已经缴纳学费者,可向老师申请退还学费。

 

 、报考条件

1.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对于存在 “不诚信”“不道德” 以及 “违法违纪” 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 “一票否决制”)

2.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3.对影视戏剧行业有浓厚兴趣,有志于进入该领域的在校学生或从业人员。

4.在影视戏剧艺术领域已具备一定基础,期望全方位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5.身为影视戏剧艺术行业工作者,希望拓展职业发展道路、增强综合实力的人员 。

 

、报名流程

1.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保了解所有报名要求和流程。

2.缴纳报名费: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3.提交材料:将报名费缴纳截图及报名材料(见第九项)通过邮件发送至baomingshangxi@163.com。

4.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由招生老师单独通知考生面试时间,面试为线上面试(考核内容见第十项)。

5.等待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在面试完成后的一周内通过邮件发送至考生邮箱,考生须按时缴纳课程学费。

6.报到:被录取的学员需持录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上海戏剧学院报到。

 

 

报名材料

1. —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3. 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证明等扫描件

4. 报名表及个人专业能力评估材料(报名表请联系老师下载)

*请依照上述材料制作一个压缩包文件,以“脱产班+考生姓名+报名专业”命名,发送至接收邮箱。

*接收邮箱:baomingshangxi@163.com

*联系方式:刘老师15221615338(微信同电话)

 

、面试考核内容

1.表演艺术专业考生需准备

1)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可不脱稿,时间限2分钟内)

2)特长展示(声乐:民歌、美声、通俗均可,自备伴奏;形体:舞蹈、武术均可,自备伴奏;声乐形体可二选一

3)即兴命题表演(由考官现场出题设计)。

2.影视制作与编导专业由考官进行现场提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专业相关经历的询问、即兴创作和未来从业的计划。

 

十一、报名须知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2.考生被邮件通知录取后,须按时缴纳学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请假。

4.退学及退费原则:开学前退还学费的100%;开学后一周内退还学费的80%,开学超过一周后,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十二、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刘老师15221615338(微信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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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