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戏艺术青苗人才培养计划
短期周末班——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
上戏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戏剧学院全资校企,为满足我国对职业技能型艺术人才的日益增长需求,助力更多热爱艺术事业的年轻人早日成长为卓越艺术人才,主办“上戏艺术青苗人才培养计划”。该项目由上戏艺术主办,上中北文化艺术研究院承办。
该项目依托上海戏剧学院的顶尖师资与教学资源,以“理论与实践并重、艺术与职业融合”为核心理念,构建系统化、产教融合的教育体系,致力于培养兼具艺术素养与实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课程涵盖演员、导演、编剧等幕前幕后核心领域,通过模块化教学与实战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员掌握行业核心技能,加速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快速适应行业需求,提升职业竞争力。
二、培养方式
本项目采用“理论+实践”双轨并行的培养模式,注重学员的艺术素养与实战能力双重提升。课程设计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结合模块化教学与实践,邀请业内专家与学院教授联合授课,帮助学员深入理解行业运作规律,掌握核心技能。
三、学习安排
1. 学制:周六、周日行课,共八周,法定节假日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放假与调休。
2. 上课时间:每日下午13:00-17:00
3. 开班日期:2025年10月下旬开课(最终开班日期以官方通知确认为准)
4. 上课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四、收费标准
1. 报名费:100元
2. 学费:9800元/人/期
*若通过入学考核并被录取,报名费将等额抵扣学费;若未被录取或被录取后学员自愿放弃录取名额,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学习成果
1.掌握所选专业的核心技能,完成个人作品或项目,积累实战经验,提升行业竞争力。
2.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者,结业时将获得上戏艺术结业证书。
六、开设班型
序号 | 班型 | 计划招生人数 |
1 | 舞台与镜前表演实战 | 20 |
2 | 影视导演全流程实战 | 20 |
七、报考条件
1. 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对于存在“不诚信”“不道德” 以及 “违法违纪” 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 “一票否决制”)
2.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对影视戏剧行业有浓厚兴趣,有志于进入该领域的在校学生或从业人员。
4. 在影视戏剧艺术领域已具备一定基础,期望全方位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5. 身为影视戏剧艺术行业工作者,希望拓展职业发展道路、增强综合实力的人员 。
八、报名流程
1.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确保了解所有报名要求和流程。
2.缴纳报名费: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3.提交材料:将报名费缴纳截图及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baomingshangxi@163.com。
4.等待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在全部材料提交完成后的一周内通过邮件发送至考生邮箱,考生按时缴纳课程学费。
5.报到:被录取的学员需持录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上海戏剧学院报到。
九、报名材料
1. —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 报名表(请联系老师下载)
4. 个人专业能力评估材料 (见第十项)
*请依照上述材料制作一个压缩包文件,以“青苗计划+学生姓名+周末班”命名,发送至接收邮箱:baomingshangxi@163.com
*联系方式:刘老师15221615338(微信同电话)
十、个人专业能力评估材料
舞台与镜前表演实战周末班:
1.个人形象照片:提交 3-5 张照片(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等),要求画质清晰、光线良好,展现个人形象、气质与表现力。
2.自我介绍(20秒以内):说明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个人特长。
3.专业能力及艺术证明材料(如有):
证书证明:表演、声乐、舞蹈等相关等级/获奖证明,可一并提交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视频材料:演出、比赛或练习视频片段(每个视频限5分钟以内,以MP4格式提交)。
影视导演全流程实战周末班:(以下选其一提交)
1原创作品:提交1份不限题材与形式的原创作品,如原创影视/戏剧作品、文学创作、摄影摄像作品等,附简介说明创作背景与风格,字数不限(视频以MP4格式提交)。
2.专业影评:针对1部影视作品或戏剧作品撰写 500-1000 字分析文章,展开角度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主题、叙事、视听语言等。
十一、报名须知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2.考生被邮件通知录取后,须按时缴纳学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请假。
4.退学及退费原则:开学日(不含)三天前可退还学费的100%;开学日(不含)前三天内及开学后不予退还任何费用,但经校方同意后可申请转入其他班级继续学习。
十二、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刘老师15221615338(微信同电话)
昌林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
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